方案实行三门学科统考与学业水平测试、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,分数与等第相结合,统一测试与选择性测试相结合,统一录取与自主招生相结合,综合考虑了课程改革的实际和高考的各个环节、各种因素,为高考改革的进一步深化,设置了较高平台,预留了拓展空间。
(一)以统一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条件。方案将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作为统考科目,实行统一考试,把统考成绩作为划线、投档和录取的主要依据,既保证了加强基础、突出重点,又有利于减轻学生高考负担,特别是所有考生都考统一科目,保证了考分等值,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公平、公正。
(二)变一次性考试为多样化考试。除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作为高考统考科目外,其他科目作为必修或选修科目,与高中课程教学安排相匹配,分两次进行学业水平测试,测试成绩与高校录取挂钩。这实际上使高考变一次性考试为多样化考试,使高考成为一个过程,改变了过去“一考定终身”的弊端,有利于引导中学根据新课程改革要求实施素质教育,注重学生全面发展,引导学生强化平时学习;注重学生发展特长和潜能,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。
(三)将综合素质考核纳入高考。方案明确综合素质考核是高考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,考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的情况是高校择优录取的基础,并对考核内容和方法做了原则规定,主要目的同样是发挥高考引导作用,推动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。
(四)把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作为改革方向。方案把中学组织教学、考试部门组织考试、高校组织招生三者有机结合,特别是根据不同层次、不同类型、不同特点高校的要求,提出了分层次、分类别、按批次组织招生录取的办法,满足不同层次院校对学生的需求,这是今后高考和招生改革的方向。因此,建立健全高校自主录取机制是这一方案的重要内容。新方案具有“高端多元(重点院校)、中端稳定(一般本科院校)、低端开放(专科或民办院校)”的高校招生改革取向,探索高校招生改革的空间较大。
综上所述,高考方案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,尽管我们对方案作了多次研究,特别是对操作性的配套性工作也作了些探索研究,但仍然是初步的。我们诚挚地希望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,使高考方案得到进一步完善。